後來他將這些生動熱情,並含蓄著哀愁情調的音樂。加以採集整理與編曲,完成一些題為「吉卜賽之歌」的聲樂曲與四冊鋼琴聯彈曲「匈牙利舞曲集」。布拉姆斯於一八六四年三十六歲時,出版前兩冊「匈牙利舞曲」,十一年後又出版了後兩冊。其中一些曲子,曾編曲成鋼琴獨奏曲。這些鋼琴曲發表後打動樂壇,獲得極高評價,同時也遭遇到匈牙利系音樂家的非難,他們指責布拉姆斯盜用匈牙利民謠,侵犯他們的著作權,並且嘲笑他趾高氣昂地當作自己的作品發表。後來布拉姆斯嚴詞加以駁斥,申明這些作品是以編曲發表的,原就無意欺瞞世人當做自己的創作。結果這風波平息了,因為布拉姆斯獲得勝訴。事實上,也只有像布拉姆斯這樣傑出的音樂家,才能為這些舞曲配上如此富麗的和聲,編曲成這樣生動的音樂。後來有些學者考據結果,發現有些作品,還是布拉姆斯所創作的。
這些人人喜愛的鋼琴曲,布拉姆斯和別的音樂家,曾先後將其中的若干曲編曲成管絃樂曲或小提琴燭奏曲。各曲間雖有不同的表現方式,但匈牙利式的情緒卻足一致的。全部二十一曲雖常分開在音樂會上演奏,但以前十首較為人熟知,其中以輕巧可愛的第五號升F大調最為著名。